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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


【 字体: 发布时间:2008-04-19        稿件作者:        稿件来源: 打印本页

关于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

各处室、中心:

为深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和信息产业部《关于深入推进通信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信部政〔2006208号)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监督通信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通信业的快速、健康地发展,现结合我局通信行政执法工作的特点,制定了青海省通信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试行),梳理了通信管理局《执法依据》。同时依据《通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11号)制定了《青海省通信管理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请各处室遵照执行。

00七年十月20

附件:1青海省通信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2、青海省通信管理局执法依据梳理目录

3、青海省通信管理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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