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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IP电话业务开通及运营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 字体: 发布时间:2008-9-23 10:18:57        稿件作者:        稿件来源: 打印本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

   近期,一些IP电话业务经营者在经营IP电话业务时,有的发行只在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网络的电话终端上使用的IP电话卡,有的只在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电信网上开通IP电话直拨业务,这些经营行为引发了很多市场问题,扰乱了正常的电信市场秩序。为了规范IP电话业务市场行为,维护电信用户的合法权益,现就IP电话业务开通及运营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5515日起,在某一本地网经营固定网本地电话业务、蜂窝移动通信业务的IP电话业务经营者,在以电话卡方式(或以直拨等方式)在同一本地网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网络的电话终端上提供IP电话业务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上述IP电话业务经营者应首先在同一本地网本企业网络的固定电话终端、移动电话终端上提供IP电话业务。

   (二)上述IP电话业务经营者在他网电话终端和本网电话终端上提供IP电话业务时,应采用相同的方式,使用相同的业务接入码,执行相同的电信资费,确保通信质量。

   (三)上述IP电话业务经营者应保证其发行的可在他网电话终端上使用的IP电话卡也可在同一本地网的本网电话终端上使用。

   二、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上述IP电话业务经营者应停止发行和销售只能在他网电话终端上使用而不能在同一本地网的本网电话终端上使用的IP电话卡。

   三、请各IP电话业务经营者于2005515日前按上述要求精神进行自查自纠,并向当地通信管理局报送自查自纠结果。在此期间,各IP电话业务经营者应做好业务宣传和营销、网络等调整工作,妥善处理相关事宜,保证已开通的IP电话业务和已售出的IP电话卡的正常使用,保障用户利益不受损失。

   四、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做好上述工作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OO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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