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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信学会会士遴选工作条例


【 字体: 发布时间:2008-10-06        稿件作者:        稿件来源: 打印本页

    根据中国通信学会章程规定,为鼓励广大会员不断攀登科学技术高峰,进一步发挥高级通信专家、教授、学者的作用,促进我国信息通信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一、会士条件

  具有教授、研究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有相当职称)热心学会工作并有两年以上高级会员会龄的本会高级会员。

  二、权利与义务

  1. 享有本会会员的各项权利与义务;

  2. 优先或优惠参加本会主办的有关学术活动和科普教育活动;

  3. 优惠或免费获得本会出版的有关学术性刊物和报纸;

  4. 接受本会委托,参加论证、评议或咨询通信科技项目。

  三、工作机构

  中国通信学会会士遴选委员会(以下简称遴委会)是在理事会领导下的专门机构,负责会士的遴选评定工作。

  遴委会由理事会聘请十一至十五人组成,委员应是本会会士,遴委会民主选举产生一名主任委员、两名副主任委员。遴委会任期四年,期满前由本届遴委会提出下一届委员建议名单(至少更换三分之一以上),由常务理事会审定聘任。遴委会换届原则上应与理事会换届同步进行。中国通信学会组委会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四、遴选程序

  1. 会士每年遴选评定一次,以不超过二十五人为宜。

  2. 由本人申请, 两名会士提名,作为会士候选人。填写《会士提名表》、《会士提名人意见表》,并于每年五月底寄送本会组委会。

  3. 由提名人聘请被提名人单位以外的会士二人作为评议人,由提名人将已填好的《会士提名表》的副本和《会士候选人评议表》分别寄送评议人。

  4. 评议人依据《会士提名表》提出个人意见,认真填写《会士候选人评议表》,并于六月底前寄送本会组委会。

  5. 本会组委会在规定时间内收到《会士提名表》、《会士提名人意见表》和两位评议人的《会士候选人评议表》后,即予汇总。评议人的姓名和评议人的意见对外不公开。

  6. 本会组委会对《会士提名表》、《会士提名人意见表》和《会士候选人评议表》及提名程序进行审核,并转交遴委会进行遴选评定。

  7. 遴委会对本年度的会士候选人进行评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遴选,票数达到遴委会全体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者当选。经常务理事会审批后,即为本会会士,并颁发《会士证书》。

  8. 每年由本会组委会将本年度遴选出的会士名单通报全体会士、地方学会、专业委员会和被遴选为会士本人及工作单位,并在中国通信学会《简报》和中国通信学会网站上公布。

  9. 会士候选人上报的有关材料概不退回,由本会组委会妥善存档。

  10. 每年一至四月间凡有提名对象的会士可直接向本会组委会函索《会士提名表》、《会士提名人意见表》和《会士候选人评议表》,也可在中国通信学会网页下载电子表格,中国通信学会网页为www.china-cic.org.cn

  五、会士管理

  发展会士要坚持标准,按计划分期分批地进行。会士的管理工作,由本会组委会负责。

  (一)会士的会费每年暂定为120 元,由本会直接收取。

  (二)本会组委会每年向缴纳会费的会士提供如下服务:

  1. 寄送全年的学会学术活动计划;

  2. 寄送全年的学会《简报》和有关信息资料;

  3. 寄送全年的《通信学报》;

  4. 优惠参加由学会主办的学术活动。

  (三)为了做好会士的服务工作,保证有关资料、刊物及时寄送,每年的会士会费于前一年的1115日前汇至本会办公室,请在汇款单上注明"会士会费"字样。

  (四)如超过规定时间交纳会费,其资料或刊物在收到会费的第二个月起寄出,直至年底,其过期资料或刊物不补发。

   六、本办法经本会常务理事会通过后实施,解释权属于本会常务理事会。

  本会〖19947号文颁发的《中国通信学会会士、高级会员管理办法》同时作废。

  附件1: 中国通信学会推荐人选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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