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通信通信管理局简介
青海省通信管理局是根据《国务院批转信息产业部关于地方电信管理机构组建方案的通知》(国发〔2000〕26号)和信息产业部《关于组建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依法设立的地方电信管理机构,于2001年3月2日正式挂牌成立。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负责对青海省行政区域内电信业和电信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管理体制
青海省通信管理局是青海省电信行业的政府主管机构,依法行使对青海省电信行业的监督和管理职权。青海省通信管理局受工业和信息化部与青海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工业和信息化部为主,作为地方电信管理机构对青海省电信行业进行监督管理。青海省通信管理局为中央垂直管理的正厅(局)级建制。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电信行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本地区公用电信网、专用电信网实行统筹规划与行业管理。
(二)负责受理、核发本地区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电信设备进网管理,会同地方价格管理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监督、管理青海省行政区域内的电信服务价格与服务质量。
(三)保证公用电信网的互联互通和公平接入,协调电信企业之间的经济与业务关系。
(四)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授权,负责电信网码号及其他公共电信资源的分配与管理。
(五)组织协调通信与信息安全、党政专用通信和应急通信工作。
(六)承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青海省通信管理局内设4个职能机构,即办公室(加挂政策法规处、人事处、监察处)、市场监管处(加挂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网络管理处(加挂战备应急通信办公室)、网络信息安全处。
青海省通信管理局直属有二个中心:即青海省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青海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青海省通信管理局主管三个学会、协会:即青海省通信学会、青海省通信行业协会、青海省互联网协会。
宗 旨
破除垄断、鼓励竞争、促进发展,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有效竞争环境。
办事原则
廉洁 勤政 务实 高效
工作方法
服务、协调、监管